一.职业背景
为了促进秘书工作现代化,加强秘书人员的管理,提高秘书人员的工作能力,国家自1998年起实行秘书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在企事业单位推行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使秘书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自2005年下半年开始北京自考新开考秘书专业,其中专科阶段要求考生必须取得国家秘书职业资格三级证书,由此可见秘书职业资格考试自1998年年初开考到现在,得到了社会上的企事业单位普遍认可。
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指定的秘书职业资格等项目的鉴定培训机构。本中心授课老师均由高校教授、具有实操经验的资深专家组成。经过规定课程的培训后参加全国统考,通过率达90%以上。合格者颁发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为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获取“绿卡”。
二.招生对象
从事秘书的工作人员、大中专院校秘书专业或相关专业学生。
就业推荐:参加“秘书”培训经鉴定考试取得证书后可从事企事业单位的接待管理;档案工作;文书拟写与处理;会议组织;信息工作;办公室日常事务;协调工作等工作。
三.申报条件
◇五级秘书(初级):
(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见习工作2年以上。
◇四级秘书(中级):
(1)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并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三级秘书(高级):
(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并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秘书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级秘书(技师):
(1)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四.课程设置
汉语;办公自动化;速记基础知识;法律与法规;经济管理;接待管理;档案工作;文书拟写与处理;会议组织;信息工作;办公室日常事务;协调工作等。
五.师资力量
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委员、秘书培训大纲和教材编写专家组、秘书专业教学取得秘书教师资格的人员及大专院校和行业内的师资授课
六.证书与鉴定方式
职业资格鉴定考试:每年5月和11月参加国家鉴定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秘书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收费标准
五级870元;四级980元;三级1080元
八.报名方式
报名资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份;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2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近期2寸免冠蓝底或白底彩色照片4张,一寸3张。